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累计减持达到 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原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中国银行抚顺分行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86%减少至 1.2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接到公司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抚顺分行”)发来的《关于减持抚顺特钢股份累计达到 5%的告
知函》,中国银行抚顺分行自 2021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期
间,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1,785,3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中国银行抚顺分行自 2020 年 11 月 12 日首
次 减持公 司股份至 本公告 披露日 累计减持 公司股 份数量 为
98,605,000 股,减持数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5%。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中国银行抚顺分行
义务人 住所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东一路 10 号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
变动方式 变动 股份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日期 种类 (股) (%)
权益变动 大宗交易 2021.3.2- 人民币 31,819,700 1.61
明细 2021.04.14 普通股
集中竞价 2021.03.11- 人民币 19,965,600 1.01
2021.06.22 普通股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权益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中国银行 无限售条 76,104,944 3.86 24,319,644 1.23
抚顺分行 件股份
备注:
1、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
示性公告》,该次权益变动后,中国银行抚顺分行持有公司股份76,104,9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国银行抚顺分行持有公司股份由 3.86%降至 1.23%。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国银行抚顺分
行的持股数量由 0 股增加至 122,924,644 股,持股比例由 0%增加至
6.23%。该次权益变动目的在于执行《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中国银行抚顺分行受领部分转增股票用于抵偿公司在该行的债务。
2、中国银行抚顺分行自2020年11 月12 日首次减持公司股份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98,6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国银行抚顺分行持有公司股份降至 1.23%。
3、本次权益变动是中国银行抚顺分行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所做出的正常投退安排。中国银行抚顺分行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未来12 个月内减持至 0。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东减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