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ST 抚钢 公告编号:临 2020-04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中国银行抚顺分行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23%减少至 5.09%。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接到公司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抚顺分行”)发来的《关于减持抚顺特钢股份累计超过 1%的告知
函》,中国银行抚顺分行自 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期
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2,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中国银行抚顺分行
义务人 住所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东一路 10 号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
变动方式 变动 股份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 日期 种类 (股) (%)
明细 大宗交易 2020.11.12- 人民币 22,500,000 1.14
2020.12.03 普通股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权益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中国银行 无限售条 122,924,644 6.23 100,424,644 5.09
抚顺分行 件股份
备注:
1、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该次权益变动后,中国银行抚顺分行持有公司股份 122,924,6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3%。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的情况。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目的在于执行《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国银行抚顺分行受领部分转增股票用于抵偿公司在该行的债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国银行抚顺分行的持股数量由 0股增加至 122,924,644 股,持股比例由 0%增加至 6.23%。
2、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东减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