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9-064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14 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和
2019 年 1 月 22 日、11 月 20 日、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ST 安煤关于
控股股东实施战略重组的提示性公告》(2018-065)和《*ST 安煤关于控股股东实施战略重组进展的公告》(2019-003)、《安源煤业关于控股股东实施战略重组进展的公告》(2019-059)、《安源煤业收购报告书摘要》,对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集团”)和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投集团”)进行战略重组及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接到江投集团通知,江投集团已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08 号),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9,486,090 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39.3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本次战略重组完成后,江投集团将持有江能集团 83.33%的股权,并通过江能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9,486,0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数的 39.34%,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关于本次战略重组所涉及《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报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