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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97 沪市 安源煤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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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7-13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股份 编号:2010-014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于2010 年7 月12 日与江西省锂电新能源产
    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神州巨电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共同签署了《生产制造宜春锂电新能源客车合作协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江西省锂电新能源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1 月20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北路321 号;
    法定代表人:罗智勇;
    注册资本:2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回收;锂电新能源产品的生产、研发、检验检
    测;锂电产业技术咨询、培训;锂电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
    2、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10 月12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汽车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刘建高;
    注册资本:15,4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安源牌系列汽车整车制造、销售(属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产业整
    合,须变更相关许可),汽车货运(限本企业自用),汽车空调及其制冷设备制造、销售、
    维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
    术的进口业务(上述项目中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5 月11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 号;
    法定代表人:朱军;
    注册资本:108,446,568 股;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电动机、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通用设备、水轮机及辅机、液压和气压动
    力机械及元件、专用设备、建筑工程用机械、模具、金属制品的制造、销售;金属废料
    和碎屑的加工、处理;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
    发、零售、技术服务;房屋及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
    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
    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4、北京神州巨电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8 月3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 号嘉华大厦E 座2 层0206;
    法定代表人:张云;2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销售锂电池。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江西省锂电新能源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宜春锂电新能源客车制造的统筹工作,
    以及制造经费的筹措;
    2、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负责提供车身及整车电控系统,并负责整车的组装;
    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提供电机及电机控制系统,确保符合整车要求;
    4、北京神州巨电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提供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并负责
    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的安装,并协助整车的组装;
    5、第一批组装锂电新能源客车2 辆,各方要加强沟通,协同合作,严格按照计划
    提供相关信息以及相应产品,确保新能源车在60 天内组装完成;
    6、协议一方应对协议其他三方提供的信息或在接洽过程中获知的与本协议有关的
    任何信息保密,不得随意泄露保密信息给任何与本协议方以外的其他方;
    7、本协议签订后,根据发展需要,再进入深层次的合作,具体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8、未尽事宜由四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应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销售及劳务)合同,本合同的签订和实施对公司当
    期经营业绩无影响。
    1、本合同的实施,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因提供车身及整车电控系统及组装劳务
    将增加部分营业收入,预计营业收入总额不超过100 万元。
    2、本合同的实施,对公司客车产业利用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战略契机,
    提升安源客车技术研发能力,促进公司已开发新能源客车产品的提升起到一定的帮助。
    四、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不涉及公司或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的投资事项。
    2、自2005 年来,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加大了客车产品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投
    入,目前,公司新能源客车产品仍处于进一步试验阶段,规模化生产和商业化运作还存
    在一定困难。新能源客车产品的开发和研制未能有效改善公司客车产业当前的亏损状
    况。
    3、本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信息披露。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7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