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 2024-074 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公司控股子公司白音华金山发
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公司)涉及诉讼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57,341,448.68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系该诉讼案件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维持原判,驳回星火石灰公司诉讼请求,白音华公司不承担支付责任,故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情况无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白音华公司与西乌珠穆沁旗星火石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火石灰公司)就与白音华公司装车施工合
同产生纠纷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临 2024-039 号)。
二、诉讼进展情况
日前,白音华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2024)内 25 民终 2212 号《民事判决书》,星火石灰公司诉白音华公司装车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二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临 2024-056 号))。
二审案件受理费 328,507.24 元,由西乌珠穆沁旗星火石灰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系该诉讼案件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维持原判,驳回星火石灰公司诉讼请求,白音华公司不承担支付责任,故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情况无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