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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95 沪市 盘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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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95:盘江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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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 2022-03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48 号),公司向 16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1,573,033 股,每股发行价格 7.12 元,募集资金总额
3,499,999,994.96 元 , 扣除 各项 发行 费 用后 实际 募集 资 金净 额为
3,486,253,227.95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11-00003 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12)。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更加合理地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选择 7 天通知存款和大额存单作为现金管理产品品种,上述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额度和有效期

  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有效。在上述有效期内,该资金可滚动使用,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现金管理金融机构

  中信银行贵阳花溪支行。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产品,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审慎选择投资产品,有效降低风险。

  1.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审计考核部负责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审议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审议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有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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