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7-034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17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关于终止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本次发行”)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述
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并于2015年9月16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发行相关议案。
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
议,并于2015年12月9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方案(修订稿)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并于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发行方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于2016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并于
2016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发行方案(三次修订稿和四次修订稿)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2016年11月2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通知,公司董事王立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审慎考虑,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通过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查的申请,中国证监会已于2016年12月20日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二、终止本次发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发行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终止本次发行的决议是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外部的融资环境和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作出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终止本次发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终止本次发行的原因及影响
鉴于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本次发行,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终止本次发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后续安排
公司承诺自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后1个
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将在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后2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说明
筹划过程及终止原因(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37)。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