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3-03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
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吸收合并贵
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和《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国
有变更豁免履行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的批复》,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股”)将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盘江煤电”),本次吸收合并将盘江煤电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共计400,420,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9%)变更为盘江控股持有,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盘江控股将合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71,050,5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7%。关于盘江控股吸收合并盘江煤电事宜,本
公司已于2013年5月27日、6月17日、9月9日作出提示性公告。
今日,本公司接到股东盘江控股和盘江煤电通知函,盘江控股和盘江
煤电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豁免贵州盘江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1365号),核准豁免盘江控股因合并而增持本公司
400,420,420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971,050,591股股份,约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58.6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吸收合并导致的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变更事项尚需到中国证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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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确认。本公司将对后续相关
事项和进程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盘江控股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专项顾问律师出具的相关
法律意见书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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