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ST 粤泰 编号:临 2021—078 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
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控股股东被动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7 月 21 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粤
泰股份”)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通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粤泰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 17,900,000 股归申请执行人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泰”)所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已完成股票变更登记手续。
粤泰控股持有的公司 17,900,000 股股票已变更至浙江中泰名下,占公司
总股本的 0.71%,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 64.15%减少至 63.45%。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6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9 日、2021 年 6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及前次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持有的公司 17,900,000 股股票,占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
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 1.10%,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显示一拍、二拍均为流拍。
二、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粤泰控股通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其
出具了(2020)京 03 执恢 6 号《执行裁定书》,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解除对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粤泰股份(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一千七百九十万股的冻结。
二、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粤泰股份(证券代码:600393)股票
一千七百九十万股归申请执行人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以抵偿广
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清偿的债务人民币二千七百二十万八千元。
三、申请执行人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前往登记机构
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上述股份已经完成股票变更登记手续。
三、股份过户完成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股权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权比例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8,584,000 20.05 502,684,000 19.82
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5,014,250 4.93 113,014,250 4.46
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0 0 17,900,000 0.71
注: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被粤泰控股吸收合并,公司目前已注销。股票尚未
办理变更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及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城启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
意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西 藏棕枫创业 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本 公司股份
1,627,052,318 股,其中限售股 1,547,052,318 股,非限售流通股 80,000,000
股,占公司发行股本的 64.15%。本次权益变动后,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
持股数量将变为 1,609,152,318 股,持股比例变为 63.45%,本次拍卖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因本次权益变动,粤泰控股所持有的上述 17,900,000 股公司股票已一并
解除司法冻结及质押登记。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有1,609,152,318 股公司股票处于冻结状态,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发行股本的 63.45%。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剩余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股份数有 711,138,318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4.19%,占公司发行股本的28.04%。
3、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互独立。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