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20-035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一、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更名前名称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3日更名为“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议案。2015年8月1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即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正式成立。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5年12月22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5.60元/股的价格定向受让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500万股粤泰股份的股票。
2015年12月29日,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1,500万股粤泰股份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至“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登记手续。
2017年3月20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4月18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数增加为3,000万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19年8月17日到期。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9年8月17日到期。
2019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8月17日。
2019年度,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卖出的方式累计卖出公司股份2,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卖出均价为人民币4.63元/股。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0年8月17日到期。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2019年2月16日、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17年7月6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正式成立。
2017年8月29日,粤泰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份52,682,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8%,购买均价为人民币7.4134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390,559,885.81元。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为粤泰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管理人。
2018年9月25日、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卖出粤泰股份1775万股、562万股、1702万股,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198.98万元,卖出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9%。该部分金额全部
用于偿还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本金及利益。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9年7月6日到期。
2019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7月6日。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0年7月6日到期。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2017年7月7日、2017年8月30日、2019年1月5日、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12,292,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
三、公司第一、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公司第一、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视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以及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公司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该事项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产品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 O 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