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9-002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17年7月6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正式成立。
2017年8月29日,粤泰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份52,682,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8%,购买均价为人民币7.4134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390,559,885.81元。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为粤泰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管理人。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2017年7月7日、2017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9年7月6日到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收到云南信托发送的《粤泰股份风控通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粤泰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受益人,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或“优先受益人”)指定2018年9月20日为特殊信托利益分配日。
2018年9月21日,经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处理部分粤泰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份额,用以偿还优先受益人优先信托本金及利益,交易金额不超过4200万元人民币。
2018年9月25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卖出粤泰股份1775万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32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118万元,卖出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0%。该部分金额全部用于偿还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本金及利益。
2、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收到云南信托发送的《粤泰股份风控通知》,招商银行指定2018年10月15日为特殊信托利益分配日。
2018年10月15日,经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处理部分粤泰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用以偿还优先受益人优先信托本金及利益,交易金额不超过4080万元人民币。
2018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卖出粤泰股份562万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78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00.36万元,卖出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2%。该部分金额全部用于偿还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本金及利益。
2018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卖出粤泰股份1702万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81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080.62万元,卖出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7%。该部分金额全部用于偿还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本金及利益。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补仓义务人已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增信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6,644万元。
4、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12,292,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
在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之日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决议是否召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审议延长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