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 2017-111 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及2017年1月16日
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
条件的议案》、《关于逐项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系列议案。
2017年3月20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系列议案。 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
行方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调整后的方案, 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
253,624,787股(含253,624,787股),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发
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万元(含本
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 东华枫尚阁项目 111,036.92 55,000.00
2 东华荣廷府项目 73,127.59 15,000.00
3 淮南公园天鹅湾(北区)项目 411,337.33 205,000.00
4
江门天鹅湾(江海花园南区
10-3, 11-3, 11-4, 11-5)项目
85,139.22 75,000.00
合计 680,641.06 350,000.00
截至目前,上述非公开发行资料尚未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行业环境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发生了诸多变化,公司考虑
自身的实际情况,同时综合考虑融资环境和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为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本次对非
公开发行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的投资项目,公司拟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相关项目的投入等方式来
完成。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 2017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已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7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3、鉴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授权公司董
事会可酌情决定延期或终止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计划,因此本次终止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近期融资政策环境、资本市场环
境、监管要求等各种因素后作出的决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实质影响,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
资金的投资项目, 公司拟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相关项目的投入等方式
来完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
认为: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发生了诸多变化,综合考虑公司
自身的实际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需要等各种因素,同意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 本次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发生了诸多变
化,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需要等各种因素,为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经慎重研究,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