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9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及部分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8年2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40万元,不超过480万元。
●2018年7月27日,公司接到现任及部分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人员通知,本次增持人员已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360,7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75%,增持金额为340.40万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100.1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符之晓先生、原总经理史禹铭先生(已离任)、监事会主席蓝毅先生、原副总经理许明先生(已离任)、原副总经理李治国先生(已离任)、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夏建丰先生(已离任)、原财务总监黄振锋先生(已离任)。上述人员在增持计划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信心,履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增持股份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增持金额
1 符之晓 董事(原董事长) 80万元-100万元
2 史禹铭 原总经理 60万元-80万元
3 蓝毅 监事会主席 40万元-60万元
4 许明 原副总经理 40万元-60万元
5 李治国 原副总经理 40万元-60万元
6 夏建丰 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40万元-60万元
7 黄振锋 原财务总监 40万元-60万元
合计 340万元-480万元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40万元,不超过480万元。
(四)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期限:自2018年2月12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截至2018年7月27日,符之晓先生、史禹铭先生、蓝毅先生、许明先生、李治国先生、夏建丰先生和黄振锋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60,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75%,累计增持金额为340.40万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100.1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公司 占公司总股 增持金额 成交均价
姓名 增持时间 股份数 本比例 (万元) (元)
(股)
符之晓 2018年7月26日-2018 85,000 0.0183% 80.08 9.421
年7月27日
史禹铭 2018年7月26日-2018 63,600 0.0137% 60.02 9.437
年7月27日
蓝毅 2018年7月27日 42,500 0.0091% 40.01 9.414
许明 2018年7月26日-2018 42,400 0.0091% 40.08 9.453
年7月27日
李治国 2018年7月26日 42,358 0.0091% 40.06 9.457
夏建丰 2018年7月26日 42,400 0.0091% 40.07 9.431
增持公司 占公司总股 增持金额 成交均价
姓名 增持时间 股份数 本比例 (万元) (元)
(股)
黄振锋 2018年7月26日-2018 42,500 0.0091% 40.08 9.441
年7月27日
合计 360,758 0.0775% 340.40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披露了增持计划及增持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临2018-015、临2018-061、临2018-074、临2018-078)。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