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1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科技”)计划自2018年1月23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目前本公司总股本的0.4%,累计增持数量不超过目前本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越科技已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本公司股票
3,806,4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205%,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上限的82%。
2018年2月2日,公司接到海越科技通知,海越科技于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2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681,1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8%,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浙江海越科技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海越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 86,127,63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49%;海越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49,833,6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17%。
二、增持计划及前次增持情况
海越科技计划自2018年1月23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目前本公司总股本的0.4%,累计增持数量不超过目前本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2018年1月23日,海越科技通过二级市场对本公司股份进行了部分增持,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125,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
海越科技一致行动人陕西长安航空旅游有限公司计划自2018年1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
该增持计划目前尚在实施过程中。
三、本次增持情况
2018年2月2日,公司收到海越科技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通知,海越科技于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2日期间,继续对本公司股份进行了增持,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
序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股本比例
号 (股) (元/股) (万元)
(%)
1 2018年1月30日 集中竞价 160,749 8.76 140.80 0.03
2 2018年2月2日 集中竞价 2,520,400 7.81 1,969.46 0.55
合计: 2,681,149 2,110.26 0.58
根据增持计划,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越科技的累计增持数量为3,806,449股,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下限的205%,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上限的82%。累计增持总金额为3,109.89万元。
四、本次增持后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2月2日,海越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89,934,0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31%;海越科技一致行动人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3,705,9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68%;海越科技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3,640,0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99%。
后续海越科技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