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 金泰 公告编号:2022-002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4月27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9.3.5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原因
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或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4月27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或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预计公司2021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 9.3.11的规定,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或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者公司出现第9.3.11条所列其他任一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