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 金泰 公告编号:2020-014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
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山东金泰”变更为“*ST金泰”。
二、公司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0)第000195号】,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5,734.02元, 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1,911,170.78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2019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也已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的相关规
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四、公司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存在以下情况,可能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2019年度,公司实施了以现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药化”)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金达药化于2019年12月16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达药化作为公司主要经营实体,置入上市公司后运营时间较短,公司经营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以及房屋出租业务收入规模较小,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0)第000195号】,强调事项段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所述,2019年,山东金泰完成对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的全资收购,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较大改善,由于山东金泰本部经营困难,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职工的薪酬和社保费未按时发放和缴纳,截止2019年12月31日,山东金泰拖欠职工的薪酬以及欠缴社保费、税款及滞纳金合计9,210.15万元。山东金泰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披露了公司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和情况的应对计划。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