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24—014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电子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4
人。朱建芳董事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程捷董事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及其它董事权利。会议由刘志刚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董国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提名沈志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董国云先生、沈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止。董国云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沈志峰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上述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规定;经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候选人教育背景、职业经验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任职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条件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董国云先生、沈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 1 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国云,男,1971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烟台开发区市政公司、山东北海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税税务代理有限公司。现任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志峰,男,1976 年 3 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民建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及高级合伙人。现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