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2 年 3 月 26 日,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7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叶善武,2002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0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徐从礼,2002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5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赵焕琪,1998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4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参考市场定价,并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2021 年度支付审计费用合计 180 万
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45 万元。2022 年
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或沟通后协商确定审计报酬。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在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