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ST 长运 公告编号:临2009-09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金选择权
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长运”)吸收合并西南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已经于2009 年2
月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
现将本次申报现金选择权的相关事宜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提示如下:
一、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09 年2 月5 日。
二、有权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于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ST 长运的股东(重庆市涪陵区资产经营公司、华融投资有限公
司、温州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海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港航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和泉投资顾问公司除外)。
三、现金选择权价格:每股2.81 元。
四、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为:2009 年2 月6 日至2009 年2 月12 日(不含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 一下午3:00 )。
五、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程序:
1 、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ST 长运的股东,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
择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全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2 、投资者在2009 年2 月6 日至2009 年2 月12 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期
间,填写《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授权委托书》 (具
体格式见附件)
3 、投资者将上述委托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复印件、2009
年2 月5 日收市后的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复印件、
2009 年2 月5 日收市后的持股凭证)在规定的申报期间内以传真等方式提交给
本公司。上述资料提交不全的,视为无效申报。
4 、本公司收集行权资料并经本公司和律师核查后将于2009 年2 月12 日收
市后向证券登记公司申报。
5 、投资者在申报中出现的差错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责任。
六、风险提示及相关处理
为使投资者免遭可能的、不必要的损失,本公司再次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事
项:
1 、行权的含义及安排
*ST 长运的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2.81 元/股,行权日为2009 年2 月6 日
至2009 年2 月12 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9:00 一下午3:00 )。在上述行
使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投资者每行使1 份现金选择权,就是以2.81 元的价格
卖出1 股其持有的*ST 长运无限售条件的股票给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
司。
2 、行权可能遭受损失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一个交易日,*ST 长运股票的收盘价格远远高于
2.81 元。投资者若行使1 份现金选择权,所持有的1 股*ST 长运股票将以每股
2.81 元的价格出售给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可能导致投资者遭受损
失。尽管投资者有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权利,但投资者应慎重行权。在*ST 长运股
票价格高于2.81 元的情况下行权,投资者即可能遭受损失。七、行权期间公告和停复牌安排
2009 年2 月5 日
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第一次提示
性公告刊登日
2009 年2 月6 日至2009 年2 月12 日(不
含法定节假日)
停牌,接受申报现金选择权期间
2009 年2 月10 日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刊登日
2009 年2 月13 日
行权结果公告日。如有股份行权,则继续
停牌,办理行权股份过户和行权所获现金
汇付事宜,复牌时间延至2009 年2 月16
日;如无股份行权,则当日复牌
八、行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娄重阳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陕西路1 号
电 话:023-63786433
传 真:023-63786477
联系时间:上午9:00-下午3:00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2 月4 日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行
权申报委托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晓的条件下,委托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申报
现金选择权行权。在本次申报行权截止时间2009 年2 月12 日收市前,本公司/
本人保留随时以书面形式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本公
司/本人于2009 年2 月12 日收市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申报行使*ST 长运现金选择权,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行权申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认沽权利行权申报委托数据资料:
序号 事项 数量
1 *ST 长运现金选择权申报份数
2 申报委托卖出*ST 长运的价格为2.81 元/股
(以下申报信息务请准确完整填写)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委托的申报时间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收款的银行卡号(法人股东提供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0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