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1—013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方式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在公司展厅会议室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 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同时兼顾投资者利益,提议对 2020 年度的利润作如下分配:以 2020 年末公司总股本 989,113,721 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
份 17,300,061 股,即 971,813,6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020 年度现
金红利 1 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红利 97,181,366.00 元。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2021-015 号
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2021-016 号
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2021-017 号
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层处置公司金融资产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金融资产的收益水平,拟通过转让、购买、重组、资产置换、委托处置、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处置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司经理层应当积极探索处置方式,以实现处置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具体实施。
授权处置额度:单一金融资产项目的上限为人民币 3 亿元。
授权处置期限:2021 年 4 月 6 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金融资产限定为:1、长期股权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应收款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2021-018 号
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2021-019 号
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竺晓东先生、朱建康先生、毛应才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2021-020 号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文: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现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此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讨论和审查人选,提名竺晓东先生、毛应才先生、朱世东先生、邬佳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接任第九届董事会工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 3年,任期起始日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日。
上述人选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此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崔平女士、包新民先生、陈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接任第九届董事会工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 3 年,任期起始日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日。
上述人选中,崔平女士为新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包新民先生、陈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崔平女士:1957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1982 年 1 月参加工作,中国科学院固体物
备、有机/无机纳米复合及应用和产业化、晶界内耗的研究。现任宁波诺丁汉大学副校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兼任宁波富达、激智科技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2021-021 号
公告)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所作的《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