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2022-007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1、2021年3月1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报告》(通葡股份[2021]第5号)及相关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10月2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21292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于2021年11月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212922号《受理通知书》。
3、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922号)。
4、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反馈意见的回复。
5、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2922号),并于2022年2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2922号)。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首次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积极
推进相关工作。在此期间,市场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为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经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等因素,并和中介机构充分沟通、审慎
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本次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属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取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
为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