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临2017-031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
股票的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7月7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
公开发行H股股票相关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基本情况
2016年2月25日、2016年6月1日和2016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16年9
月28日和2016年9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
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0月10日和2016年10
月13日向公司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863号)和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910号),并于2016年10月27日、
2016年11月24日和2017年2月8日向公司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86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
见通知书》(162910号)和《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62863号)。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2016年12月22日和2017年5月16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文件。
2017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
二、公司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原因
及决策程序
鉴于融资环境、监管政策要求等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慎重研究,并与保荐机构等深入沟通和交流,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申请文件。
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召开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事项是鉴于近期融资环境、监管政策要求等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和公司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
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
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承诺事项及投资者说明会相关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公告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
行H股股票事项后1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17年7月10日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