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临2017-018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
召开了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
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
底价调整为11.63元/股和发行前发行方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孰高值,本
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调整为不超过300,945,829股。详见《江西铜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039)。
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
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城门山铜矿三期扩建工程项目不再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由不超过10.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4.57亿元,其余项目不变。因此,相应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和募集资金数额,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调整发行数量
调整前: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98,380,221股,其中,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拟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数量的 10%。在上述发行范围内,将由本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的董
事小组视市场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截至公告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 11.63元/股和发行前发行方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
产的孰高值,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调整为不超过300,945,829股。
调整后: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31,040,412股,其中,
江铜集团拟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的10%。在上述发行范围
内,将由本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小组视市场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二、调整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亿元) (亿元)
1 城门山铜矿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28.67 14.34
2 银山矿业公司深部挖潜扩产技术改 14.78 4.35
造项目
3 德兴铜矿五号(铁罗山)尾矿库项 31.23 6.32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不超过10.00
合计 不超过35.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另行筹措资金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24亿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亿元) (亿元)
1 银山矿业公司深部挖潜扩产技术改 14.78 4.35
造项目
2 德兴铜矿五号(铁罗山)尾矿库项 31.23 6.32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 不超过4.57
合计 不超过15.24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另行筹措资金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
案的调整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与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互为条件,互为条件是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任一项未获江西省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他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核准,则另一项的实施将自动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