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21-临 081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诉讼请求的涉案金额:人民币 2,167,056.44 元
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利
润的影响
2021 年 10 月 20 日,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联合”或“公
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发来的《北京市朝
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 2021 京 0105 民初 85158 号。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与案件事实
原告:国旅联合
被告:北京盈博讯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盈博讯彩”)
原被告双方达成合意签订两份《借款合同》,第一份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 1,680,000 元,按照年利率 6%计算利息,自原告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计息。
原告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提供借款 97 万元,2018 年 6 月 15 日提供借款 40
万元,2018 年 8 月 9 日提供借款 15 万元,2018 年 9 月 14 日提供借款 16 万元。
约定借款期限自原告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逾期还款以借款本
金为基数按年利率 8%计息。
第二份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 100,000 元,按照年利率 6%计算利息,
自原告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计息。原告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提供借款,约定借款
期限自 2019 年 4 月 19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逾期还款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
利率 8%计息。被告一直未归还借款,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被告均置之不理,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二、本次诉讼请求
原告基于上述案件事实,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归还与原告第一份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 1,680,000 元,以及第二份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100,000元。
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第一份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利息共计 101,947.4 元(以1,680,000元为本金,分四批借出。以每笔借款实际提供之日为起算时间,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分别计算至2019年6月30日);以及第二份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利息 6,213.7元(以100,000元为本金,自实际提供借款之日即2019年4月19日,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计算至2020年4月30日)。
3、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第一份借款合同项下逾期利息 269,536.44 元(以
1,680,000元为本金,自逾期还款之日即2019年7月1日,按年利率8%计算利息,现暂计算至2021年7月1日)。以及第二份借款合同项下逾期利息 9,358.9 元(以100,000元为本金,自逾期还款之日即2020年5月1日,按年利率8%计算利息,现暂计算至2021年7月1日)。
4、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前期已经对本次诉讼涉及的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0-临020《关于对部分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