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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48 沪市 华阳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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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阳新能: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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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国阳新能 编号:临2009-031
    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阳新能”)
    拟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
    煤集团”)全资子公司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
    景矿公司”)100%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
    立意见,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转让定价是以中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宇评
    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结合专项交割审计结果和资产评
    估增减值所引起的折旧及其他变化最终确定。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审计,新景
    矿公司截至2009年11月30日的总资产为525,069.70万元,负债为
    298,227.86万元,净资产为226,841.84万元。目前,中宇评估对新景
    矿公司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新景矿公司采矿权正在履行因阳煤集团出
    资设立新景矿公司所相应的采矿许可证变更手续。目前,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资源部”)已经受理了阳煤集团的
    变更申请。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
    将有效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和大额关联交易问
    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第2 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逐步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阳煤集团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和大
    额关联交易问题,经双方协商,阳煤集团拟将其全资子公司新景矿公
    司10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公司。目前,公司已获得山西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西省国资委”)出具的《关
    于转让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
    [2009]513 号文),同意阳煤集团将所持有的新景矿公司100%的股权
    转让给公司。
    阳煤集团持有国阳新能58.3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次公司收购新景矿公司
    100%的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2009 年12 月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白英、张巨海、张仁和许文珍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国
    阳新能对新景矿公司的股权收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的要求,能有效避免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减少大额关联交易,
    有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优化资产和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方案遵循了公开、公正和公
    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尚需
    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
    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第3 页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西街5 号
    法定代表人:任福耀
    注册资本:758,037.23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限分支机构)及加工、煤层气开发、建筑
    安装。勘察设计。物资供销。铁路公路运输。煤气、电力生产。仓储
    服务、房地产经营。矿石开采、加工。饮食、住宿、文化娱乐服务。
    机械修造。加工木材、建材、钢材、磁材、化工产品、金属制品、服
    装、劳保用品、矿灯、广告制作。印刷。消防器材、医疗器械修理、
    销售。汽车修理。种植、养殖(除国家限制禁止种养的动植物)。园
    林营造。本企业自产的磁材、铝材、玛钢建、服装的出口。进口本企
    业生产、可研所需的原辐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房屋、
    场地及机械设备租赁;制造、加工、销售煤矿机械配件、橡胶制品、
    输送带、升降带、带芯(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
    可证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企业名称: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矿区赛鱼西路
    法定代表人:陈国华
    注册资本:21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
    历史沿革:新景矿是国家“八五”、“九五”重点能源建设项目之
    一,前身为阳煤集团三矿改扩建区。1997 年8 月试生产,井口定名第4 页
    三矿新井,隶属三矿管理。1998 年10 月阳煤集团为建立高产、高效
    矿井,以“阳煤党发【1998】398 号”文《关于成立新景矿及新井党
    委的通知》将三矿新井从三矿分离出来,成立新景矿。2008 年6 月
    12 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作为分公司登记为阳泉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新景矿。2009 年7 月8 日山西省国资委以“晋国资改
    革函【2009】262 号”文批准同意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景
    矿由分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2009 年9 月29 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产品:所采原煤为低挥发份、低硫、中灰、高发热量、灰熔
    点高的优质无烟煤。除了可供化工、发电、建材企业及民用外,还可
    作为高炉喷吹精煤供应冶金行业使用,以替代部分焦煤,降低炼钢成
    本。新景矿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1.审计结论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9)
    第11921 号”《审计报告》,截至2009 年11 月30 日,新景矿公司的
    总资产为525,069.70 万元,负债为298,227.86 万元,净资产为
    226,841.84 万元,2009 年9-11 月的营业收入为61,893.24 万元、净
    利润为9,411.89 万元。
    2.评估工作
    截至目前,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宇评估对新景矿公司的评估工
    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在2009 年12 月25 日前,中宇评估可以完成对
    新景矿公司的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公司可以
    获得由山西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文
    件。
    (二)采矿权的情况
    1.概述
    根据新景矿公司设立之前,国土资源部向阳煤集团核发的采矿许
    可证,新景矿的生产规模为580 万吨/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第5 页
    2.相关证照的办理情况
    鉴于新景矿公司设立时间较短,因煤炭开采所需要获得的采矿许
    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
    格证还未由阳煤集团变更至新景矿公司名下。截至目前,国土资源部
    已经受理了阳煤集团关于新景矿公司采矿许可证的变更申请,待取得
    国土资源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后,相关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
    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才可以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签约双方:转让方为阳煤集团,受让方为国阳新能。
    (二)转让标的:新景矿公司100%的股权。
    (三)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将以经山西省国资委核准或
    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确定的评估净资产值为基础,并结合专
    项交割审计结果和资产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折旧及其他变化最终确
    定,据此支付。公司将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将股权转让价款
    一次性全部支付给阳煤集团。
    (四)期间收益和风险承担:新景矿公司自2009 年11 月30 日
    所产生的经营收益均由公司享有。如本次收购实施完成后3 年内,新
    景矿公司的实际盈利数不足中宇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利
    润预测数,则不足部分由阳煤集团给予现金补足。
    (五)生效条款:本次股权转让协议自阳煤集团和公司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并在获得如下批准之日起生效:
    1.获得山西省国资委同意关于此次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2.阳煤集团
    股东会批准本次转让事项;3.本协议所述受让事项经国阳新能股东大
    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下决议批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阳新能于1999 年开始改制重组筹备上市,鉴于当时股票发行第6 页
    仍然实行额度管理,经山西省政府召开多次论证会对公司重组方案进
    行论证,确定由阳煤集团以其所属一矿、二矿和第二热电厂的生产经
    营性资产出资,联合阳泉煤业集团多种经营总公司等四家发起人发
    起,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9]163 号”文批准设立为股份有
    限公司。同时,阳煤集团仍保留三矿、四矿、五矿、新景矿和第一、
    第三热电厂。为了有效解决与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阳煤集团和
    公司签署了《委托经营合同》和《资产收购协议》,出具了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条件成熟后,通过配股、收购、兼并或者资产置
    换等方式将与国阳新能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逐步投入国阳新能,
    国阳新能对阳煤集团拟出售或转让的资产、业务或权益享有优先购买
    权。
    国阳新能对新景矿公司的股权收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
    展战略的要求,能有效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减少大额关
    联交易,有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优化资产和财务结构,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由于受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关系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国阳
    新能与控股股东阳煤集团不可避免地存在同业竞争和大额关联交易
    问题。为此,阳煤集团和公司签署了《委托经营合同》和《资产收购
    协议》,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