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93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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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审批情况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8 日、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2018年 11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回
购报告书(修订稿)》”)。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含),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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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32)。
根据公司 2019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暨回购股份进展
的公告》,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2.74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
(二)截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88,461,9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回购最高价
格 17.768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1.23 元/股,回购均价 14.03 元/股,使用资金
总额 124,070.94 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金总额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对照不存在差异情况,公司已按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除控股股东存在增持行为之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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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相关情况如下:
基于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和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的预期,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计划自2019年4月4日起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截至2019年7月4日,恒力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4,707,1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累计增持金额达21,002.14万元(不含手续费、佣金等),达到增持计划下限要求。鉴于增持时间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4,133,430,783 81.80% 2,407,164,177 34.20%
无限售股份 919,359,142 18.20% 4,631,935,609 65.80%
其中:回购专用证 88,461,914 1.26%
券账户
股份总数 5,052,789,925 100.00% 7,039,099,786 100.00%
注: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5,052,789,925股增至7,039,099,786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88,461,914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根据回购股份方案
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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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