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 2022-003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2,832.722 万股的 9.21%。其中首次授予 12,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 162,832.722 万股的 7.3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80.00% ;预留授予 3,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2,832.722 万股的 1.8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20.0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时间:2000 年 11 月 27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镜坝镇南康家居小镇 D3 木屋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家具及配套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二)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营业收入 4,571,328,460.37 5,587,983,514.11 5,261,023,054.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6,409,797.78 463,644,648.05 451,208,323.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0,624,272.39 391,173,726.34 395,442,579.4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8 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3 9.93 9.13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总资产 7,531,910,793.94 8,111,943,845.96 8,762,535,794.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249,953,373.98 4,621,242,377.18 4,801,692,210.39
每股净资产(元/股) 2.41 2.61 2.71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寇卫平、冯陆(Mark Feng)、
牟莉、赵晶、黄新,独立董事李薇、沈建文、马晓军。
2.监事会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侯冰、王炜、冯蜀军。
3. 高管层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名,分别是:总经理牟莉、副总经理赵晶、顾少军,董事会秘书黄新、财务总监张莉。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62,832.722 万股的 9.21%。其中首次授予 12,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 162,832.722 万股的 7.3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80.00%;预留授予 3,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62,832.722 万股的 1.8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20.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44 人,占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为 1.42%,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1 牟莉 董事/总经理 600.00 4.00% 0.36%
2 赵晶 董事/副总经理 400.00 2.67% 0.25%
3 黄新 董事/董事会秘书 400.00 2.67% 0.25%
4 顾少军 副总经理 400.00 2.67% 0.25%
5 张莉 财务总监 400.00 2.67% 0.25%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39 人) 9,800.00 65.32% 6.01%
预留部分 3,000.00 20.00% 1.84%
合计 15,000.00 100.00% 9.21%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四)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3.64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 3.64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3.64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3.55 元。
(三)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相同,为3.64 元/股。
七、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认。
股票期权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权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四)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1.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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