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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36: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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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55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委[2018]30 号)。

  4、2018 年 8 月 15 日至 8 月 24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平
台(OA)及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并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6、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2243 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99,183,269 股。

  8、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23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098,300 股解除限售,并已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上市流通。

  9、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1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21 元/股,回购注销手
续已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完成。

  10、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事由、方法及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该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
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鉴于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 2018、2019及 2020 年三个年度的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方案。因此,根据该《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公司前述《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32 元/股。

  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
公司总股本 799,183,26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975,498.07 元。

  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
公司总股本 799,183,26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3,934,661.52 元。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
公司总股本 798,263,26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5,791,592.28 元。

  根据前述调整方法,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进行如下调整:
  P=P0-V=2.32 元/股-0.03 元/股-0.08 元/股-0.12 元/股=2.09 元/股。

  因此,调整后公司回购《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2.09 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约定的调整方式和调整程序,本次调整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

  2、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回购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已实施了 2018、2019 及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授权。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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