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材料,并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就计提 2021 年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王璞、刁建申、李明高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