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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1-06-29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1年6月28日在公司 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到会董事6名,代表董事9名(其中赵玉怀 董事授权王刚董事长,杨志福、胡开宝董事授权刘昌安董事),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金属钠厂附近建有一年产12000吨的ADC发泡剂厂,公司为了避免重复  建设,减少同业竞争,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建设成本,合理配置资源,扩大产品销售,提高经济效益。经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不再建设年产3000吨ADC发泡剂项目 ,改为投资3441万元,投资宁夏日盛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宁夏日盛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一)投资项目简介
  宁夏日盛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1994年8月由宁夏石嘴山电化厂与柯允君等人投 资1200万元,共同兴建的规模为1500吨/年ADC发泡剂厂,1995年6月终止合作。1996 年2月进行了扩建,使ADC发泡剂的生产能力达到3000吨/年,1998年4月再次进行了扩建,使原有的一条生产线扩大为两条,生产能力达到12000吨/年,从而成为全国万吨级以上的三大厂家之一。公司注册资本4370万元,现有员工493人。1999年以来,该 公司自筹资金先后开发建成15000吨/年小苏打和3万吨/年烧碱项目。目前由于资金短缺,3万吨/年烧碱项目还没完工,基本处于停产状态。
  (二)企业优势
  一是公司地处西北地区,能源、原材料价格相对低廉,具有资源优势;二是公司是全国生产能力超过万吨级的三大生产厂家之一,具有规模效益;三是公司原为国内ADC发泡剂生产厂中唯一的民营企业,其投资成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较低;四是 经营机制较为灵活。
  (三)企业财务概况
  经宁夏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和审计,该公司总资产9933万元,总负债6180万元,资产负债率62.22%。
  (四)投资估算与经济效益
  该企业98、99年生产较为正常,销售利润率均在30%以上。2001年因基本处于停 产状态,净利润仍有382万,2002年预计正常经营后,销售收入为10770万元,利润可达1500万元,投资收益率为22%以上。投资该公司,出资3441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 的51%,投入资金后有一个月就可恢复生产,既可节约建设工期,每年还可增加投资 收益757万元。
  为避免重复建设,减少同业竞争,降低建设成本,缩短建设工期,扩大产品销售,提高经济效益,继续作为万吨金属钠项目的配套厂,使金属钠厂的副产品氯气得到综合利用。经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投资宁夏日盛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内蒙古三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内蒙古三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的化工企业,是本公司的传统客户,基础管理和企业效益较好。为了更好地巩固市场,扩大盐产品的销售,决定用自有资金受让其股份524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9%,每股价格1.55元,投资812.2万元,每年可增加投资收益80多万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一)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2001年7月31日上午9时
  2、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审议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2、审议关于投资宁夏日盛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1年7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表。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01年7月26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5时—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邮政编码750333
  3、联系电话:(0483)8838620
  传真(0483)8838735
  联系人:赵双云 王晓燕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8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年6月27日在本公 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培德先生主持,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投资宁夏日盛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投资宁夏日盛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减少同业竞争,降低建设成本,缩短建设工期,提高经济效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投资宁夏日盛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可行的,而且地域相近,产品相同,可达到预期的效果。变更募集资金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没有出现违规现象。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