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ST 正源 公告编号:2020-021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19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2,011,461.30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988,507.1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0,868,490.60 元,2019 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80,891,444.76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10,550,00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05,5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 2019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68.63%。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审
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经营规划及资金需求情况,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安排,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0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