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052,739.60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61,772,093.04 元。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2024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为,在下列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1)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
(2)当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3)公司有相应的货币资金,能够满足现金分红需要;
(4)当年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5)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生。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亏损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 2023 年度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2024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安排,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