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1-07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28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通知书》中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落实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回复内容
进 行 公 开 披 露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回复内容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有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