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公告编号:临 2020-026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或“公司”)因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筹划由大连港通过向公司全体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并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开市
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1)。
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
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相关公告。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开市
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估值等
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