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0-056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
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股份”或“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1日、2015年7月15日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16年1月27日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6年8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认购6,63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长信基金-
曙光股份-价值共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16年8月23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日、2015年7月16日、2016年1月29日、2016年6月21日、2016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相关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披露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19年8月23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了九届十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1年8月22日。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0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披露
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