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编号:2023-010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聘
任总经理(CEO)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董事、总经理的辞职情况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
董事王浩先生 、总经理 Jean-Marc Dublanc 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王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自 2023年 4月 26日起辞去公司董事职
务。辞职后, 王浩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安迪苏大中国区执行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王浩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王浩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担任公司 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方面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总经理辞职情况
公司总经理 Jean-Marc DUBLANC 先生,因退休安排,申请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Jean-MarcDUBLANC 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Jean-Marc DUBLANC 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
其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总经理(CEO)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朱小磊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郝志刚先生为总经理(CEO)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名朱小磊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层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了董事候选人朱小磊先生(简历附后)的任职资格,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朱小磊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名朱小磊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朱小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同意提名朱小磊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聘任郝志刚先生为总经理(CEO)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层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总经理(CEO)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郝志刚先生为总经理(CEO)》的议案,同意聘任郝志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CEO),向董事会负责,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Jean-Marc
DUBLANC 先生辞职之日)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核郝志刚先生的个人履历及资料,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未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聘任郝志刚先生为总经理(CEO)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同意董事会聘任郝志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CEO)。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6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生于 1978 年,汉族,中国籍,中共党员,中国科学院过程工
程研究所化学工程博士,香港公开大学MBA硕士。历任中国
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划部工程师、山西合成橡胶集
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行政助理、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室
副主任助理、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郝志刚 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自 2017 年 9 月任中国蓝星(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于 2017 年被选举为公
司副董事长,2018年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
形。
生于 1982 年,汉族,中国籍,中共党员,天津大学化工学院
材料学硕士。历任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办主任科员、
人事部干部管理与绩效考核主任科员、高级副主任,中国化
工集团公司团委书记,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朱小磊 副书记等职务,现任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小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