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0-080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计划
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59.4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82,408.09 万股的 1.41%。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熊涛
股票代码 600298
股票简称 安琪酵母
注册资本 82,408.0943 万元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0 年 08 年 18 日
注册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 168 号
办公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 16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271756344P
食品加工用酵母及酵母类制品、酒曲、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
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特殊膳食食品的研
发、生产、销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化用品销售;生化
产品、日化用品原料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需持许可证经营的生化产品除外);生化设备、自控仪表、电气微机工
程的加工、安装、调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进
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普通货运;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原料
经营范围 药、干酵母制售(限持有效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饲料、
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肥料(含无机肥)、水溶肥料(不含危险化学
品类肥料)。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包括新闻、出版、教育、药品和医疗
器械以及电子公告服务等内容);家用电器、厨房用具销售;一类、二
类和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生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检验检测服务;代理记账报税。(涉及许可经营项
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总资产(万元) 990,663.56 898,020.03 802,732.74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502,983.98 429,295.12 384,281.74
营业收入(万元) 765,275.46 668,560.07 577,57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0,150.00 85,666.92 84,718.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3,694.81 81,842.76 79,672.89
益的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09 1.04 1.03
稀释每股收益(元) 1.09 1.04 1.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1.02 0.99 0.97
/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 6.10 5.21 4.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37 21.06 24.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7.98 20.12 22.59
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序号 姓名 职位
1 熊涛 董事长,董事
2 肖明华 董事
3 梅海金 董事
4 姚鹃 董事
5 姜颖 独立董事
序号 姓名 职位
6 蒋骁 独立董事
7 刘颖斐 独立董事
8 蒋春黔 独立董事
9 刘信光 独立董事
10 孙燕萍 独立董事
2.监事会构成
序号 姓名 职位
1 李林 监事会主席
2 李啸 职工监事
3 宋宏全 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序号 姓名 职位
1 肖明华 总经理
2 石如金 副总经理
3 覃先武 副总经理
4 梅海金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5 周帮俊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 王悉山 副总经理
7 吴朝晖 副总经理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 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 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8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
票。
四、限制性股票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59.40 万股,约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82,408.09 万股的 1.41%。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依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涉及的公司标的股票总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行办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管理骨干。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891 人,约占公司当前员工
总人数的 20.57%。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管理骨干。所有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或者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