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3-057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 年 1 月 31 日,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年 2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公司战略转型及稳定发展提供可持续保障。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20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决议日前 3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的数量不低于6,000万股(含)且不超过 8,000 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74%至 0.99%。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2 月 1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3 年 2 月 2 日披露了首
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61,231,11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7549%,回购最高价格 2.3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2.04 元/股,回购均
价 2.1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33,989,262.9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 年 2 月 1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61,231,110 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