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8-039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广汇汽车”)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售性股票数量
8,3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升路九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拾壹亿肆仟肆佰叁拾万玖仟陆佰捌拾贰元整
上市时间:2000年11月16日
经营范围:汽车及配件销售、二手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保险代理;汽车及配件进出口的项目开发;汽车装饰装璜;汽车租赁;汽车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治理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分别为:非独立董事李建平、王新明、唐永锜、孔
令江、陆伟、王韧;独立董事沈进军、程晓鸣、梁永明;其中李建平为公司董事长。
2、监事会构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为:李文强、罗桂友、侯灵昌;其中李文强为
监事会主席,侯灵昌为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王新明、唐永锜、卢翱、周育、马赴江、许星。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营业收入 160,711,522,502.90 135,422,263,100.96 93,700,035,201.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84,358,157.12 2,802,902,398.89 1,988,341,217.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636,156,393.01 2,615,974,359.62 1,877,523,018.6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5,336,689,228.67 23,566,494,214.81 20,983,087,174.06
总资产 135,246,038,437.32 111,959,527,046.24 75,811,480,492.76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3 0.39 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3 0.39 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50 0.37 0.29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05 11.89 11.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4.08 11.10 10.77
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本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管理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制定本激励计划的原则
(一)坚持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一致,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
(三)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审慎起步,循序渐进,不断完善。
2、制定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二)建立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三)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支持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吸引和保留公司员工,确保公司长期发展。
三、本激励计划的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广汇汽车A股普通股。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3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814,430.9682万股的1.0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134人,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管理及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及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已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二) 激励对象的名单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1 李建平 董事长 150 1.81% 0.02%
2 王新明 董事、总裁 100 1.20% 0.01%
3 唐永锜 董事、副总裁 100 1.20% 0.01%
4 卢翱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100 1.20% 0.01%
5 马赴江 副总裁 100 1.20% 0.01%
6 许星 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助理 100 1.20% 0.01%
核心管理人员、管理及业务骨干1128人 7650 92.17% 0.94%
合计 8,300 100.00% 1.02%
注1: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
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
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注3:披露激励对象中不存在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4: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
司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3.53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53
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增发、派息等事宜,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二) 授予价格确定方法
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6.44元的50%,为每股3.22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7.06元的50%,为每股3.53元。
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