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 2021-016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 B 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关于公司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62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 2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7,567,567 股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7.40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5.8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财务顾问费等3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9,699,995.80 元。上述资金于 2019年 11 月 22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809 号验资报告。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0 年度,本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148,468,952.68 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于当年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并
已完成销户。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报出。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鄂尔多斯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鄂尔多斯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0 年度,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附表: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5 日
附表:
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95.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8,468,952.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9,834,998.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本年度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度(%)(4)=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资总额 (1) 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如有) 差额(3)=(2)-(1) (2)/(1) 态日期 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99,699,995.80 499,834,998.61 148,468,952.68 499,834,998.61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499,699,995.80 499,834,998.61 148,468,952.68 499,834,998.61 1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