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 华仪 编号:临 2023-077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气”或“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发布了《累计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8)其中披露了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因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的金融借款纠纷作为第三人被提起诉讼。
二、进展情况
近日,华仪风能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2)京 0108 民初 49190、
49191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对华仪风能的诉讼请求,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HTZ110630000LDZJ202100025《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 2400 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
2、被告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HTZ110000000LDZJ2021N009《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 2500 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
3、被告罗虹、被告程蓉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判决中确定的被告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金钱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被告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被告湖北京冶重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京冶华铁轨交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判决中确
定的被告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金钱给付义务,各自在最高限额 5000 万
元的限度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就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判决中确定的债权,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有权以专利权质押通知书项下的 18 项出质专利权折价或者
以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但原告在实现该项质权时,对被告北京京冶轴承股份
有限公司、被告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被告北京京冶后维风电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各自所出质的专利权均应以 7049 万元为限享有优先受偿权;
6、就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判决中确定的债权,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有权以 19291880002369866373 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
产担保登记证明的附件中列明的被告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
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7、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其他诉讼请求。
三、公司已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序 当事人 案件 涉案金额 案件进展情况
号 原告 被告 类型 (万元)
一审判决支持原告的
诉讼请求。被告不服
重庆齿轮箱有 被告:中国电建集团贵州 票据追索 提起上诉,二审判决
1 限责任公司 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 权纠纷 2,000.00 撤销一审判决,驳回
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原告的全部诉讼请
求。目前原告提起再
审。
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对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
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