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 华仪 编号:临 2023-114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3年 11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29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 2017 年至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与会计师对该《告知书》所涉及的虚假记载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已核实,经测算,公司 2016 年至 2019 年的归母净利润均为
负,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9.5.2 条
第一款第(三)项、第 9.5.3 条第(一)项等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5.7 条、第 9.5.8 条,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后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3001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22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3)。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29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 2017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与会计师对该《告知书》所涉及的虚假记载对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净利润等相关科目的影响情况已核实,公司原披露的 2016 年、2018 年、2019 年归母净利润均为负,经测算,本次调整后上述年度归母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原披露的 2017 年度归母净利润为正值,经测算本次调整后 2017 年度归母净利润为负,具体为-8,196.87 万元。对 2017年度归母净利润由正转负,会计师事务所也出具了专项说明。
综上,经测算,调整后公司 2016 年至 2019 年的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可能触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9.5.2 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 9.5.3 条第(一)项等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配合并全力推进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核查工作。由于此次核查所涉及的工作复杂、工作量较大,公司将尽快完成更正后的财务报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的披露工作。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之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后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4、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归母净资产为-2.13
亿元。如相关情况未能改善,公司 2023 年年报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5、公司股票 2023 年 12 月 1 日收盘价为 0.82 元,连续 4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人民币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6、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