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 华仪 编号:临 2023-054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一审),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1,809,470.81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新增的投资者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气”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浙01民初492号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书》等诉讼材料,新增1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诉对公司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陈云和
被告:华仪电气
2、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华仪电气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809,470.81元。
3、诉讼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2021年6月8日,被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关联担保情况;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原告认为,被告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93条之规定,已构成虚假陈诉。基于对原告的信任,原告买入被告股票,后又由于被告虚假陈诉行为被揭露而遭受巨额损失,原告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诉行为之间存在法定的因果关系。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进程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本次新增的投资者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合计收到 30 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合计涉诉金额为 2,187.66 万元,目前均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本公司将对上述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