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 华仪 编号:临 2022-04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增涉案金额:人民币 3,425.14 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
诉讼费用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
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3,425.14万元(未考虑延迟
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07%。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仲裁)情况
收到
受理
序 案件 书或 原告(申请 被告(被申 案件事由 诉讼请求 案件进展
号 类型 应诉 人) 请人) 情况
材料
时间
被告:华仪 原告与第三人签订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
江苏国科智 风能有限公 了一系列买卖合 支付第三人欠付原告
1 诉讼 2022- 能电气有限 司 同,原告依约供 的货款 1,683.89 万 已撤诉
06-14 公司 第三人:科 货,但第三人迟迟 元及利息;判令本案
诺伟业风能 不履行付款义务。 受理费、保全费等诉
设备(北 经了解,第三人与 讼费及保函费由被告
京)有限公 被告存在债权债务 承担
司 关系,且债权已到
期,故提起代位权
诉讼。
被告一因生产经营需
要向原告购买产品, 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
被告一:浙 尚欠原告货款 38.08 原告货款 38.08 万元
江华仪电器 万元;被告一由被告 及逾期付款损失;判
2022- 厦门英瑟雷 科技有限公 二独资设立,根据 令被告二对被告一上
2 诉讼 06-22 特电气科技 司 《公司法》第六十三 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执行阶段
有限公司 被告二:华 条之规定,被告二应 责任;本案诉讼费、
仪电气股份 当对被告一的债务承 保全费、财产保全保
有限公司 担连带清偿责任。原 险费由被告承担
告为保护自身合法权
益提起诉讼。
原告向被告二销售产
品,被告二将出票人
被告一:宁 为被告一金额为
波天安(集 16.80 万元的电子商 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
2022- 乐清市华仪 团)股份有 业承兑汇票背书给原 向原告支付票据款
3 诉讼 06-22 电力机械有 限公司 告支付货款。该票到 16.80 万元、利息及 已撤诉
限公司 被告二:华 期,原告提示付款被 诉讼费用
仪电气股份 拒。截至起诉日,该
有限公司 涉案票据未能兑付。
原告为保护自身合法
权益提起诉讼
被告一向原告采购产
品,被告一将出票人
被告一:华 和承兑人为被告二金
仪电气股份 额为 31.50 万元的电 请求判令两被告连带
2022- 浙江雷安电 有限公司 子商业承兑汇票背书 支付涉案电子商业承
4 诉讼 06-13 气有限公司 被告二:宁 给原告支付货款。该 兑汇票 31.50 万元、 尚未开庭
波天安(集 票到期,原告提示付 利息及诉讼费用
团)股份有 款被拒。上述货款至
限公司 今未付,原告为保护
自身合法权益提起诉
讼
被告一:华 原告与被告一签订采 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
江苏士林电 仪风能有限 购合同及相应补充协 合同价款 759.43 万
5 诉讼 2022- 气设备有限 公司 议,原告根据被告一 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 尚未开庭
07-13 公司 被告二:华 实际需求完成货物交 息;判令被告二对上
仪电气股份 付。原告将涉案合同 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有限公司 的发票全部开具给被 责任;本案诉讼费由
告一,并多次催促被 两被告承担
告支付全部款项,截
止起诉日,尚欠
759.43 万元货款未
能按约支付;被告二
系被告一持股 100%
股东,应对被告一的
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原告为维护自身
合法权益提起诉讼
2020 年,原告和被
告签订采购合同,合
同签订后原告按照被
告要求将订购的货物
运送至被告指定交货
2022- 阳光电源股 华仪风能有 地点,并向被告开具 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
6 诉讼 07-26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全部增值税发票,被 告货款 634.54 万 尚未开庭
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按 元、违约金及诉讼费
时支付相应货款。尚
有到期货款 634.54
万元未支付。原告为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
起诉讼
2016 年至 2019 年原
告与被告分别签订了
设备采购合同及补充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