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 华仪 编号:临 2021-037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1)最高法民申2919号,公司因与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河南华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陈道荣、华仪集团有限公司、赵爱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5日作出的
(2020)浙民终269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11月28日、12月28日、2020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累计涉及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6)、《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97)、《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5)。
二、再审请求
1、依法撤销原一审判决【案号:(2019)浙01民初2130号】;
2、依法撤销原二审判决【案号:(2020)浙民终269号】;
3、依法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认定再审申请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再审被申请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驳回再审申请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再审被申请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4、依法判令本案一审、二审及再审阶段案件受理费用均由再审被申请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承担。
三、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本案件的再审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视最终
审查结果而定。本次诉讼对应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金额并扣除担保物后应承 担的担保净额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预计负债。该案件的再审,不影响本案原审 判决的执行,随着本案及其他担保案件的执行,公司资金流动性将存在进一步恶 化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1、担保涉诉情况
序 当事人 案由 诉讼请求 案件进展情况
号 原告 被告
被告一:华仪集团 一审判决公司败
被告二:河南华仪置 金 融 诉,需承担担保责
万 向 信 业发展有限公司 借 款 归还原告贷款本金 15,000 任。公司不服提起
1 托 股 份 被告三:华仪电气 合 同 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 上诉,二审已判
公司 被告四:陈道荣 纠纷 利、贷款提前到期赔偿金等 决,维持原判,已
被告五:赵爱娥 执行,公司已提起
再审并立案审查。
深 圳 中 被告一:华仪集团 已一审判决,公司
安 融 资 被告二:华仪电气 金 融 需支付租金及迟
2 租 赁 股 被告三:陈道荣 借 款 支付租金 2,545.94 万元及 延利息。公司不
份 有 限 被告是:赵爱娥 合 同 迟延利息 服,二审已判决,
公司 纠纷 维持原判,已执
行。
安 吉 鼎 被告一:华仪集团 金 融 已一审判决,公司
业 投 资 被告二:华仪电气 借 款 败诉,需承担担保
3 合 伙 企 合 同 偿还本金 500 万元及利息 责任。公司不服,
业(有限 纠纷 已提起上诉,二审
合伙) 维持原判。
被告:华仪集团
中 国 民 被告:华仪电气
生 银 行 被告:华仪电器集团 金 融 已一审判决,公司
股 份 有 浙江有限公司 借 款 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3,969 败诉,需承担担保
4 限 公 司 被告:天豪(温州) 合 同 万元、利息、复利、逾期息 责任。公司不服,
温 州 分 发展有限公司 纠纷 已提起上诉,后经
行 被告:宝龙电子集团 综合考虑撤诉。
有限公司
被告:陈道荣
包 商 银 被告一:华仪集团 金 融 偿 还 承 兑 垫 款 本 金
5 行 股 份 被告二:华仪电气 借 款 78,321,597.01 元以及罚 已立案,一审已开
有 限 公 被告三:陈道荣 合 同 息 庭尚未判决。
司 被告四:赵爱娥 纠纷
恒 丰 银 华仪集团、陈道荣、 金 融
行 股 份 赵爱娥、华仪电气 借 款 偿还借款本金 9,900 万元 二审已判决,维持
6 有 限 公 合 同 及利息、罚息、复利 原判,已申请执
司 泉 州 纠纷 行。
分行
恒 丰 银 华仪集团、陈道荣、 金 融
行 股 份 赵爱娥、华仪电气 借 款 偿还借款本金 6,400 万元 二审已判决,维持
7 有 限 公 合 同 及利息、罚息、复利 原判,已申请执
司 泉 州 纠纷 行。
分行
华 仪 电 浙江伊赛科技有限公
气、浙江 司、厦门国际银行股
华 仪 电 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金 融
器 科 技 借 款 判定《结构性存款存单质押 一审驳回诉讼请
8 有 限 公 合 同 合同》无效,合同金额为人 求,二审维持原
司(以下 纠纷 民币 5,000 万元 判。
简 称
“ 华 仪
科技”)
本公司、 被告一:华仪集团浙
华 仪 风 江公司 金 融
能 有 限 被告二:江苏银行股 借 款 请求确认《质押担保合同》 一审已驳回诉讼
9 公司(以 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合 同 无效,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请求
下 简 称 纠纷 10,000 万元
“ 华 仪
风能”)
中国建 请求判令被告华仪电气股
设银行 金 融 份有限公司对华仪集团有
股份有 借 款 限公司拖欠的借款本金中
10 限公司 华仪电气 合 同 的 600 万元及利息、逾期罚 已调解
乐清支 纠纷 息、复利、律师代理费承担
行 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
用及原告实现债权费用;
依法判令被告华仪集团偿
上海浦 华仪集团、河南华仪 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
东发展 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金 融 2,000 万元及利息、逾期利 一审判决,公司败
银行股 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 借 款 息、复利;判令河南华仪置 诉,需承担担保责
11 份有限 司、龙飞集团有限公 合 同 业发展有限公司、华仪投资 任。公司二审上诉
公司温 司、华仪电气、陈道 纠纷 控股有限公司、龙飞集团有 已撤诉,一审判决
州乐清 荣、赵爱娥 限公司、华仪电气、陈道荣、 已生效。
支行 赵爱娥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注 1)
12 上海浦 华仪集团、华仪投资 金 融 依法判令被告华仪集团偿 一审判决,公司败
东发展 控股有限公司、陈道 借 款 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 诉,需承担担保责
银行股 荣、赵爱娥、华仪电 合 同 4,000 万元及利息、逾期利 任。公司二审上诉
份有限 气、跃华控股集团有 纠纷 息、复利;判令华仪投资控 已撤诉,一审判决
公司温 限公司、河南华仪置 股有限公司、陈道荣、赵爱 已生效。
州乐清 业发展有限公司 娥、华仪电气、跃华控股集
支行 团有限公司、河南华仪置业
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
还责任(注 1)
中国农 第一被告:华仪集团 依法判令第一被告华仪集
业银行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