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4-057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于2014年6
月4日收到了《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平鲁红石峁风电场一期
150MW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确定华仪风能(联合体成员)和中
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联合体牵头人)为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人,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上交所网站上的临2014-046号公告。
近日,承包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华东院”)、
华仪风能与发包人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平鲁红石峁风电
场一期150MW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合同书》,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工程名称:平鲁区红石峁150MW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承包范围:EPC总承包建设内容除法定、行业惯例涵盖的EPC工程总承
包建设内容外,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采购供货、施工准备期(土地协调、
土地征用及租用、土地手续办理、进场道路、水源(打井)、电源、通讯)绿化、
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监测和监理、工业安全与卫生、建安施工、验收、
外出培训交流、技术和售后服务、接入手续办理及风电场经过240h试运行验收
后的三年内的运行与检修维护等工作。
3、合同价格:人民币112,495.22万元(其中:固定总价111,495.22万元<
无论实际工程量增减或设备型号的变更,均不调整>;暂列金额1,000万元<是否
行使由发包人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合同价格包含自本合
同生效之日起至承包人华仪风能、华东院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之日止,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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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风能、华东院为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固定总价111,495.22万元,包含:勘测设计费、机电设备购置费(其中风电
机组购置费66,500万元(含运输费),根据华仪风能、华东院签署的《联合体协
议书》的约定,本项目风电机组由华仪风能承接)、机电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
工程费、总包风险费、其他费用(除勘测设计费)。
4、合同工期:施工工期为457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合同生效: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后,即时生效。
本合同签署后,由联合体双方共同合作,联合管理平鲁区红石峁150MW风
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其中,华仪风能负责设备采购及管理,华东院
负责建安工程建设管理。双方共同组建联合体代表委员会为项目合作管理团队,
联合体代表委员会组建项目部具体负责项目实施。项目设备(主机等)供应由华
仪风能承接,项目的设计由华东院承接。本项目利润及亏损(如有),除去华东
院享有的固定收益后,其余部分全部由华仪风能享有或承担。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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