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 2011-029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6.0 兆瓦海上风机设计开发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 年 2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与 MECAL B.V.(荷兰)
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相关公告已刊登于 2011 年 2 月 26 日的《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011 年 5 月 10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
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仪”)与 MECAL B.V.(荷兰)的子
公司 MECAL Applied Mechanics B.V.及 MECAL 亚洲有限公司(以下合称“MECAL”)
签订了《6.0 兆瓦海上风机设计开发合同》,双方将共同设计开发 6.0 兆瓦海上
风机。公司本次与 MECAL 的携手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大功率风机的研发能力,
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推动公司产品升级,从而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开发内容:上海华仪与 MECAL 共同设计开发 6.0 兆瓦海上风机。
2、项目计划: 6.0 兆瓦海上风机系统设计将在 2013 年 3 月底以前完成;
样机的安装将在 2013 年 9 月底前完成。
3、项目设计开发的酬金及支付:上海华仪将按照项目设计开发的进度向
MECAL 支付工作酬金共计 420 万欧元。
4、项目使用权、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对于由 MECAL、上海华仪或双方共同
开发的、关于产品的所有设计和文件,上海华仪具有排他的占有权、使用权、开
发权和转让权。MECAL 及其关联公司不得将该设计或文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上海华仪有权使用在由本合同规定的产品开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并拥有该设计
的完整权利。
5、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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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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