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 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规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
不高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3元/股;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应在2021年1月20日前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尚未按照2021年1月4日披露的《详式权益报告书》中的承诺实施完毕。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1 年 6 月 29 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64)
(三)2021 年 6 月 28 日,董事长袁义祥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
份。提议的内容为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编号:临 2021-062)。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未来发展前景,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或回购股份所需资金达到最
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
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序号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万元)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用于股权激励 779.72 至 1.24 至 1.85 4,000 至 6,000 议通过最终回购方
1
1,169.59 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5.13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约为 1,169.59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85%;按回购资金总
额下限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5.1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79.7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2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
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
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
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13 元/股。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4,000-6,000 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5.13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约为 1,169.59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85%;按回购资金总
额下限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5.1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79.7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24%。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按上限金额回购后 按下限金额回购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占公司当前总 股份数量 占公司当前总 股份数量 占公司当前总
(股) 股本的比例 (股) 股本的比例 (股) 股本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
565,922,684 89.68% 554,226,778 87.83% 558,125,414 88.44%
的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
65,129,385 10.32% 76,825,291 12.17% 72,926,655 11.56%
的流通股
总股本 631,052,069 100.00% 631,052,069 100.00% 631,052,069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32,972.8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49,263.56 万元,货币资金为 156,415.62万元。
2、截至本公告日,因亿阳集团债务纠纷,冻结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资金93,262.39 万元;
3、假设此次回购使用资金达 6,000 万元上限,按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2.58%。公司认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