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临2019-034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提示: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85元/股。
一、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披露了《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8年10月31日披露了《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2019年1月31日披露了《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2019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上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6月4日,公司发布《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即以公司总股本586,449,13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6,571,603股后的股份数579,877,53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6,981,630.2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1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9年6月12日。目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调整
根据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此,公司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8.85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总股本
=579,877,535*0.15/586,449,138≈0.1483元/股
○2 因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零。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0.1483)+0】÷(1+0)≈8.85元/股
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8.85元/股、回购金额上限3亿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票数量约为33,898,305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586,449,138股的5.7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