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40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拍收购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支付人民币现金 51,061.378264万元收购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1、2015年8月4日,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联合发展”)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勤公司”)100%股权及其对德勤公司人民币
19,794.641826万元债权,挂牌底价为人民币51,061.378264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1,266.736438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9,794.641826万元。
2、2015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拍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转让方对该公司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德勤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该公司债权的竞拍,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竞拍价格、参与竞拍及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其后公司摘牌取得德勤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其债权,摘牌价为人民币
51,061.378264万元。
3、2015年9月22日,公司与陆家嘴联合发展签署上述股权及债权转让的《产权交易合同》。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法定代表人:李晋昭
注册资本: 9800万美元
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经营;区内项目投资,兴办国家政策允许企业;工程承包及为投资者咨询服务;代理区内自用和自产商品进出口以及仓储、运输业务。
近三年,陆家嘴联合发展主要从事成片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陆家嘴联合发展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28,608.5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67,993.46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8,252.5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206.07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概况
标的公司: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3月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洋泾街道浦东大道981号322室
法定代表人:李晋昭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绿化工程,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
陆家嘴联合发展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和19,794.641826万元人民币债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年1-5月 2014年 2013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 23,915.67 19,277.21 9,238.09
负债 19,799.61 15,154.80 5,101.00
所有者权益 4,116.06 4,122.41 4,137.09
营业收入 0 0 0
营业利润 -6.36 -14.68 -20.06
净利润 -6.36 -14.68 -20.06
为德勤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不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德勤公司为项目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金桥出口加工区29街坊2丘地块的在建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金桥工业园区核心部位,是一处可用于对外出租及自用办公的物业项目。
2、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2015)1067号),德勤公司100%股权对应的价值为人民币26,539.536305 万元,陆家嘴联合发展对德勤公司19,794.641826万元债权对应的价值为人民币19,794.641826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3月31日。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四、 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体:
甲方: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人民币51,061.378264万元
支付方式: 现金
支付期限: 一次性付清
产权交接: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生效时间: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除须按照前述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3、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购买德勤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其债权,实现收购其所持有的物业项目,将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结构,拓展新的经营领域,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六、备查文件
1、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